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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主要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生二级疫情后,疫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发布封锁令,根据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封锁、扑杀、销毁、消毒(包括无害化处理)免疫接种、限制动物及其产品流动等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控制并扑灭疫情。同时,要安排好疫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上级人民政府将根据疫情态势和疫情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申请,协调、督促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紧急调拨防疫经费、物资、药品等,保证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三)一级疫情的应急反应
  一级疫情发生后,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将情况迅速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市水产畜牧局将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统一组织、指挥疫情的控制、扑灭工作,紧急调配资金、物资、药品等物资,督促各地、各部门按本预案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扑灭疫情。
  四、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1、建立健全市本级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包括疫苗库、药品库、防护用品及器械库等。
  2、各县(市、区)应按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
  (二)资金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确保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经费和疫情应急处理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技术保障
  建立崇左市动物疫病实验室,开展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监测和诊断,收集全市动物疫情资料,建立健全市人畜共患传染病流行病学资料档案,对全市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各县(市、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也要建立相应的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开展常规诊断、监测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建立健全本县(市、区)人畜共患传染病流行资料档案。
  (四)人员保障
  1、成立崇左市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专家组,负责开展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时的现场诊断和实验室确诊,提出控制和扑灭疫情的技术方案。专家组成员的诊断结果将作为现场处理的依据。
  2、组建崇左市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具体执行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预备队由下列人员组成。
  (1)兽医专业人员,包括兽医行政官员、动物防疫监督员、动物检疫员、临床和实验室诊断技术人员、动物疫病防治员;
  (2)消毒、扑杀处理的辅助人员;
  (3)公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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