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产局关于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产局关于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水产局《关于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的实施方案

  《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将于2004年6月30日生效。为贯彻实施《协定》,抓好我市渔船进入北部湾共同渔区或过渡性水域的安全生产,根据《协定》的精神,以及自治区水产畜牧局下达我市进入北部湾共同渔区和过渡性水域生产的渔船、马力指标,结合我市渔业生产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协定》及自治区水产畜牧局下达我市进入北部湾共同渔区和过渡性水域生产的渔船、马力指标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妥善安排我市渔船的入渔问题,确保《协定》的顺利实施,维护我市渔民的合法权益,保持渔区的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的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协定》实施工作的领导,成立北海市实施《协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恩平  副市长
  副组长:庞许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林起松  市水产局局长
  成 员:黄庆锐  市水产局副局长
  朱永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舜华  市边防局副局长
  檀余军  市外事办副主任
  赖 和  北海市渔政站站长
  时连奎  北海渔港监督长
  谢志一  合浦县副县长
  陈学军  海城区副区长
  陈 勋  银海区副区长
  李志旺  铁山港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产局,由黄庆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宣传培训
  为保证《协定》的顺利实施,各级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上有字”,同时要切实做好对进入共同渔区或过渡性水域生产的渔民的培训工作,使广大渔民了解《协定》的主要内容,自觉遵守有关的规定,避免出现涉外事件或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我市渔区社会稳定和渔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指标分配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