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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玉林市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玉林市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玉林市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玉林市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

  兴业县卖酒乡“1·3”森林火灾给我们敲响了警钟。“1·3”森林火灾血的教训警示我们,森林防火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根据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采取扎实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减少火灾发生,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杜绝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温家宝总理提出的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的五条标准,抓好落实。做到各级行政领导真正成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真正负起责任,落实责任。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
  (二)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印发宣传画、宣传资料、宣传挂历、标语、永久性宣传牌,开设中小学防火课、宣传车宣传等有效形式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普及安全用火、安全扑火知识,使广大农户、广大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每个县(市)区要建永久性宣传牌50块以上;每个乡(镇)要树立永久性宣传牌3-5块。特别是要求在每年春防、秋冬防期间,各县(市)区、各乡(镇)、各国有林场要出动一辆宣传车下基层开展宣传;要求每家每户有一份宣传资料;每所中小学讲一次森林防火课;每个村委会张贴宣传标语二次以上;每个乡(镇)在春防、秋冬防期间各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
  (三)强化火源管理,认真制订和落实火源管理制度。一是野外生产性用火要经过县级以上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批;二是完善和制订乡(镇)、村屯森林防火公约或村规民约;三是乡(镇)和村委会要加强对火源的监督和检查,高火险时期要组织人员巡山检查;四是护林员要坚持每天到岗到位检查火源情况。五是对违规用火的要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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