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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路、公安两部门在同一场地协作配合开展治超工作的,以公路部门为主进行认定和纠正。
  (五)建立健全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细化工作目标及责任,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在集中治理期间,对成员单位实行职能分工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并由市治超办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治超工作做好监督检查。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治超工作报表应统一使用全国治超办规定的从交通部网(www.moc.gov.cn)下载的“信息上报软件”填报,市治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数据汇总后,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报市治超办。从2004年6月20日至7月20日,市治超办和市治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路面执法信息、车辆报停复驶信息、运输价格及市场物资供应情况、干线公路交通流量信息和“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等有关信息,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每周报送两次。
  具体报送时间和要求是:
  每周二上午12∶00前报上周四8∶00至本周一8∶00的治超工作信息;
  每周五上午12∶00前报本周一8∶00至本周四8∶00的治超工作信息。
  (六)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三乱”典型案件。各级各部门的执法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机制,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治超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防止公路“三乱”现象发生。市治超办要派出监督检查组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及时纠正不规范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对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照规定开展治理的失职、渎职行为,或干扰、破坏治超工作,存在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不管是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姑息迁就,同时,要追究领导责任。情况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在全市通报并公开曝光。梧州市治超工作监督电话为:2265061、2265062,实现24小时值班。
  (七)坚持两手抓,调动广大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关心爱护广大执法人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市治超办建立治超评优制度,各级治超办要认真做好定期总结工作,为总结表彰做好准备。
  (八)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社会稳定。在车流量较大、易形成严重堵塞的路段,公安部门要积极疏导和分流车辆到其他检测点接受处理;市、县治超办要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储备足够的应急运力。一旦出现运力紧张、重要物资运力紧缺、物价大幅波动或社会治安等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及时组织骨干运输企业抢运,并减免通行费。物价部门要密切注意物价行情,及时发布市场异常波动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哄抬物价行为。公安部门要准备足够的警力,防止堵塞道路、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交通部门要加强公路运输市场的监控跟踪,防止运输企业和车主因一时抵触而引发的集体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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