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促进我市“三个文明”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各级党委、政府要领导和协调本地各有关单位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政策体系,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降低,并在2010年趋于正常水平,为我市顺利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工作职责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各项工作。
(一)宣传部门:加大对人口、资源、环境、国情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树立尊重妇女、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良好社会风尚。倡导自然选择性别,宣传人为选择性别的社会危害性。正确把握宣传口径,坚持正面报道为主,并协调新闻媒体免费或优惠播报有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宣传报道。指导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丰富新型婚育文化。禁止出版发行、发表宣扬胎儿性别选择的书籍和文章。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这项工作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协助政府具体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组织目标择任考核。协调、组织宣传教育活动。严格执行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婴儿出生(死亡)报告等制度,并负责在本系统内实施。建立孕情跟踪和回访制度,对重点对象实行全程管理和服务。加强对本系统使用b超的医务人员的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把好计划生育有关证件的发放、审验关。协助政府组织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较严重的单位进行重点治理工作。
(三)教育部门:加强女童教育,提高女童入学率。在学校中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教育以及生理卫生知识教育。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人口与性别平衡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缴纳学杂费用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对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的子女参加中考,在高中招生录取时给予照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