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扩权县(市)建设局:
为贯彻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研究,定于2005年4月2日,在石家庄市河北颐园宾馆召开全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传达贯彻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04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05年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设区市建设局主管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造价、工程标准、工程稽查工作的分管局长和主管科(处)长,各设区市开发区建设局分管局长和主管科(处)长,各设区市招标办、交易中心,质监站、安监站、造价站、稽查办、抗震办主要负责同志,22个扩权县(市)建设局局长。
省招标办、监察办、标办、造价站、质监站、安监站、驻京、津、晋、沪建管处、省设计院、规划院、建研院有关负责同志。
邀请省政协常委邓泽洪、省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李耀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安监局、省环保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有关同志出席会议。
邀请省有关新闻单位参加会议。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05年4月2日(会期一天),4月1日报到。
会议地点:河北颐园宾馆(石家庄市新华路335号,宾馆总机总0311-7889988)。
四、其他事项
㈠请各设区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和通知应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开发区建设局和扩权县(市)建设局),并统一填写代表回执(附后),于3月31日前电传给省建设厅(联系人:刘宝才,电话传真: 0311-7903029、7904537)。请省直有关部门按以上传真电话,将出席会议人员名单电传给我们,以便安排会务。
㈡各市(县)参加会议的代表每人收会务费300元。代表的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㈢22个各扩权县(市)有辛集市、平山县、承德县、丰宁满族自治县、怀来县、张北县、昌黎县、迁安市、遵化市、三河市、霸州市、涿州市、定州市、安国市、任丘市、黄骅市、冀州市、安平县、清河县、宁晋县、武安市、大名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