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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查处整治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查处整治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北海市查处整治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二月三日

  北海市开展查处整治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整治投资环境工作的意见》(桂政办电[2003]30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近期内在全市开展查处整顿无照(证)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依法管理经济的指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使此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成立市查处整治无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承才 副市长
  副组长:王力术 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 福 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陆玉宝 市工商局调研员
  朱永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陆景宇 市国土局副局长
  胡忠兴 市建委副主任
  庞文芳 市规划局副局长
  罗活兴 市文化局副局长
  张文强 市卫生局副局长
  卢学军 市环保局副局长
  明星朗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 华 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李绍成 市药监局副局长
  陈廷强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陆玉宝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在市工商局。
  三、范围和重点
  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范围是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本次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重点区域是主要商业街道、社区(含学校)、城乡结合部、商品交易市场、各类集贸市场性质的商城、商厦及农村乡镇的生产、加工、商贸场所。重点行业包括: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人身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行业以及其他经营行为须经许可审批的行业。特别是对从事成品油、药品、医疗器械、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打火机、化学危险品、食品、烟酒、汽车、农用机械、农资、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等生产、加工、销售行业;文化娱乐(含网吧)、浴室服务业(含桑拿按摩)、餐饮、旅游、医疗卫生等服务业;房地产中介、货运代理、职业介绍等经纪行业以及矿山开采、河道采矿等行业也要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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