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检验检疫局和海关要加大对来自发生疫情的重点国家和地区的进境货物、运输工具、旅客携带物品、邮寄物品的监管力度,加大抽查比例,杜绝疫情发生国家和地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通过正常报检、报关渠道入境,防止发生进口货物、物品中非法夹带疫情流行国家或地区的禽鸟及其产品。北海市有关冷库的进口禽类产品清理检查工作由检验检疫局负责。
3、农业局要加强对我市有关禽类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加强防疫措施,负责我市禽鸟等养殖场、肉类销售点的清理检查工作。
4、工商局要加强对全市集贸市场,特别是集贸市场中禽类产品的管理,广泛宣传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市工商局负责我市集贸市场的清理检查工作。
5、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清理检查工作,及时派出警力支持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行动。
6、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工商、经贸、农业、公安等部门依据职责和分工,组织好执法人员和车辆,于元月23日上午9点全市统一行动,对我市集贸市场、冷库和禽类产品加工点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防止非法进境的禽鸟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有关检查情况下午5点前书面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7、近期内,海关、公安等部门要加大打击走私力度,重点严防禽流感流行国家或地区的禽鸟及其产品走私入境。
8、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经贸委、农业、海关、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广泛宣传,密切协作,主动配合,切实加强对边境贸易和边民互市贸易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进口活动。
9、各部门截获的非法进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和其它检疫物应立即就近移交检验检疫机构并在其监督之下作退回、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10、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入境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申报、检疫查验和医学巡查工作。对禽流感的卫生检疫,也要做到口岸防治“非典”要求的“八项制度”、“五个到位”、“五个不漏”、“五个及时”。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做好防范工作
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禽流感防治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周密部署,强化防范措施,狠抓落实。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部门要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对本部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和引起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3、严格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