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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纠风办200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纠风办200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纠风办关于《玉林市200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玉林市200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对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玉林市200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4年我市的纠风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发展经济这个中心,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抓好以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及减轻农民负担为重点,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问题。一是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推行一次性收费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办高中的“三限”政策,严格控制择校生分数和择校生比例,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择校生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三是严禁基层政府和部门“搭车收费”、摊派课外读物,纠正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等乱收费行为;四是加强收费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五是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投入的力度,确保按gdp增长的比例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挤占学校经费;六是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促进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的均衡发展;七是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价格管理,严格控制成本(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减负办、市纠风办)。
  (二)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一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卫生医疗系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医德医风环境,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院长责任制、患者投诉等医院管理制度;二是规范和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100%的纳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加强对药品投标、招标的监督和管理,运用市场机制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确保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减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担。抓好药品中标合同的履行,保证中标药品的降价按合理的比例让利于患者,解决患者用药贵的问题;三是进一步规范和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加强对非法药品市场的监控和整治,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四是继续整顿和规范医药价格,完善药品定价机制,抑制药品价格的不合理上涨,严肃查处价格违法案件;五是加快医疗卫生、医疗保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深化源头治理工作。将医保部门纳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住院费用清单、药品价格清单、病人选医院、选医生、选药房的机制;六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经贸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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