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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人民政府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林产品加工业。依托林业基地建设,把松香、松节油、中高密度纤维板等加工业作为林产加工业的重点。加快现有林浆纸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积极发展林化加工,重点开发松香、松节油等深加工产品。瞄准出口市场,不断开发竹木和制品的新品种,进一步提高出口创汇能力。重点扶持广西高峰三威人造板企业,玉林松脂厂,北流兆周松脂厂,博白、北流藤芒编企业,博白银龙、民族编织厂等;重点发展博白、陆川、容县和兴业速生桉树种植基地以及容县、北流、陆川、博白速生丰产松脂基地。
  (六)现代中药加工业。鼓励和支持现有中成药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的方式建立大型制药企业和技术创新体系,打造在国内外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品牌。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中草药gap种植基地。重点扶持玉林制药、广西元首、北流恒科、陆川德联等企业及加快容县现代中成药生产基地的建设。
  (七)香料加工业。重点抓好以六万、大容山林场、容县玉桂、八角为主的南亚热带香料植物的深加工,开发高档食用、医用、烟用和化妆品用香料香精,培育具有特色的香料品牌,逐步改变香料加工以初级产品为主的格局。重点扶持容县、福绵及北流等地的香料加工企业。
  (八)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培植品牌,大力开发名特优产品。重点抓好城隍酸料、爽乐酸料、木薯淀粉、干果、果脯等土特产品的加工。
  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措施及政策
  (一)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不断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引导和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要充分发挥市资源优势、区域优势、区位优势,广泛吸收和利用市外资金、技术、人才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创造公平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竞争环境,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民营企业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发行债券、贷款贴息和土地使用等方面,应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要严格依法行政,保护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事项,禁止乱收费,不得新设收费项目。
  (二)以项目为中心,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要建立完善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项目库和招商网,完备项目前期工作,增强招商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列为自治区级和市级重点指导协调的项目,分解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相应成立项目筹备组,指定专人开展项目的推进工作,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实施的时间进度,建立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责任制、定期检查制度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定期检查、落实现行各项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县(市)区每年也要选定一批重点项目,在领导力量、科技攻关、扶持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确保项目建设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个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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