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和监管,以查处和打击食品生产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无标准或不执行标准制售假冒劣质食品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动态监管档案,强化企业主体意识,推进食品标准的有效实施,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1.严格对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按照国家《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食品生产准入。全面实行巡访、回访、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按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大小、技术含量高低、生产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水平的高低、检验监管的难易程度等情况,突出监管重点,实施分类指导、分类监管,确定监管的重点和频次。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实行重点监控,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大米、面、油、酱油、醋、水产品、肉制品、奶制品、儿童制品进行专项抽检。对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加大监督抽查频率,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对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2.加大对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和整治力度。集中突破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中小企业及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和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屡禁不止的区域的整治力度,对重点嫌疑企业及造假窝点,在掌握违法证据后要组织力量突击查处。
3.严厉打击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有毒有害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对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案件及已查明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危害生命健康的案件,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4.加大对名优食品生产企业的帮扶力度。加大扶优扶强力度,鼓励食品生产企业积极争创名牌;加强对名牌食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管理,为消费者提供放心满意的名牌食品。
5.建立监督网络,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和落实 “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的区域监管机制。争取在每个乡镇设立1名协管员,建立电子动态监管图和电子质量监管档案,对小作坊“既要监管、又要便民”。
(四)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1.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突出消费者申诉举报强烈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一是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解决食品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三是以法定节日和中秋节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解决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