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交通局、发改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路局、财政局:
《玉林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试点方案》已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玉林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试点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县乡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养护质量和养护效率,保障公路畅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先在北流市试点。
一、县乡公路养护管理试点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事企分开、管养分离、权责统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督、保障畅通”的基本思路,在北流市开展县乡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二)管理目标
实施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模式、机构、运行机制、资金管理和监督管理改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市、县、乡公路养护分级负责、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养护质量和养护效率。
(三)管理原则
1、正确处理县乡公路养护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保证县乡公路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养护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正确处理建设与养护的关系。既要重视新建工程建设,又要加大对公路养护的投入和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养”的问题。
3、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要从县乡公路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试点的顺利进行。
二、养护管理范围
(一)本方案所称县乡公路包括县道及乡道,是指北流市行政区域内除了北流市公路局管养的公路以及部门、单位的专用公路外,由地方负责管养的公路。
(二)公路养护管理是指对公路的路面、路基、边沟、桥梁、路树、公路构造物、标志、标(三)北流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管养县道及重要乡道,以下简称县管公路。镇人民政府负责管养除上述公路以外的乡道,以下简称乡管公路。具体管养范围由玉林市交通局负责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