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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玉林市推广水稻免耕抛秧技术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抓好示范,以点带面。
  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技术方案、技术规程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搞好示范样板。市级重点抓好千亩示范片;各县(市)区要抓好5个以上500亩示范片;每个乡镇重点抓好5个以上百亩示范片,每个乡(镇)直单位要扶持搞1个50亩示范点,每个乡镇干部要有1个免耕联系点,每个村干部要搞1亩或一块免耕抛秧示范田。要求每造示范样板面积占总面积的15%以上。示范样板工作要做到地点、组织、技术、培训、人员、物资“六到位”,做到领导带头、部门参与、挂牌明示、责任明确、措施有效。通过示范样板的带动,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水稻免耕抛秧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同时,各级农技推广人员要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试验研究,不断完善和提高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水平。
  (四)做好宣传,加强培训。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和vcd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水稻免耕抛秧技术的认同感,增强推广应用免耕技术的信心。同时,要加强对农技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技术培训。市负责对县(市)区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县(市)区负责对乡镇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乡镇负责对村、屯、示范户和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培训。各地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可以结合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等进行。
  (五)加强督查,加强指导。
  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加强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实施工作中的组织管理和督查指导工作,定期深入示范样板片、田间地头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地要定期向玉林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试验示范推广进展情况,及时掌握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动态,以确保试验示范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六)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市成立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攻关组,办公室设在玉林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技术攻关组由推广、植保、土肥、种子等有关单位的专家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市实施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好项目规划和实施工作,并组织协调好各县(市)区开展工作。技术攻关组负责技术指导、技术难题的攻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各县(市)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以加强对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玉林市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甘承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梁伟雄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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