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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当前内贸流通工作的通知

  (一)认真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畜屠宰管理条例》加强家畜屠宰管理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了修改,定点屠宰标志牌的核发由自治区下放到设区的市,各地要切实按照《条例》的规定,严格把关,加大行业管理和执法力度,巩固家畜屠宰管理取得的成果。
  (二)按照修改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切实抓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酒类市场的监督检查,严防酒类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巩固成品油市场的治理整顿成果,继续加强成品油流通的规范管理。经过前几年的清理整顿,我区的成品油市场秩序已有了明显好转,下半年我们要继续巩固成果,加大对成品油经营的监管力度。加强加油站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引导和监督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加强管理、规范经营、有序竞争,加强对两大集团的协调和行业自律管理,减少在新建和收购加油站中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引导、协调两大集团制定和完善特许加盟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特许加盟加油站的管理,以确保我区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加强特殊行业的规范管理。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对租赁、拍卖、典当、旧货等特殊行业要继续加强规范管理,目前商务部正在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开展对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教育和职业资格考核工作。各市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当地相关企业的管理工作,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防范经营风险,促进特殊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做好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工作。随着国家“东桑西移”结构调整战略的实施,广西桑茧生产得到迅速发展,到2003年底桑园面积已发展到102万亩,蚕茧产量174万担(8.7万吨),位居全国第二位。桑茧养殖业正成为我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新途径,据统计,2003年全区蚕农售茧收入11.2亿元,户均增收580元。根据本次机构改革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我厅在茧丝绸行业管理的职能,我厅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的通知要求,近期对我区《鲜茧收购资格证书》进行复审换证工作,加强对鲜茧收购企业经营条件检查和技术人员培训,并做好蚕茧市场的监测工作,各市商务部门要尽快组织做好这项工作。

自治区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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