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艺术。
两地文化部门进行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为对方文化的交流、考察、研习、宣传等工作提供协助,协调处理两地文化合作事宜。发掘两地可予配合的文化项目,协调处理两地文化合作事宜。充分利用两地的文化资源,加强两地专业、业余演出团体的联系沟通,培育演出市场,拉动两地文化产业的发展。
充分发挥梧州、江门地方传统文化资源优势互补的合作优势,实行区位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鼓励、扶持两地文艺团体的文化交流到对方作商业性演出,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要做好文艺团体的宣传和推介,增强两地文艺团体的合作,培育成熟的演出市场。
(三)体育交流。
加强两市体育交流,定期和不定期互派体育团体举办群众性体育比赛和竞技体育比赛,推动两地体育工作的发展。在业余训练方面加强人才的交流,做到训练项目优势互补,尤其在足球、跳水、举重和田径、击剑、摔跤等项目进行互访和交流。教练员实行互派培训,以提高两地教练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上述第(一)项由梧州市建规委负责,第(二)项由梧州市文化局负责,第(三)项由梧州市体育局负责。
六、加强部门联系,密切两市市级领导间的联系。两市政府部门间应密切来往,相互了解,增进友谊,促进部门间的合作。建立两市经济交流与合作情况通报制度,促进两市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健康发展。
建立市级领导沟通机制和政府组成部门联动机制,根据双方相关部门、企业提出合作的具体项目和内容,双方政府领导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访问,加强沟通和交流,促进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上述由梧州市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七、加强信息沟通,提供相互合作窗口。相互在对方的政府网络平台设立信息交流网页,为双方开展交流与合作提供有效联系渠道。及时交换经贸、科技等方面的信息,做好两市间的咨询服务。
(一)通过江门市政府及其他部门的网络平台,登载梧州市的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经贸、科技等信息,加大宣传梧州市的力度。
(二)联合开展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加速建设高速宽带信息网络平台,加快数字与信息交流,在虚拟工程设计和技术咨询等方面展开合作,并使之成为两地政府科技信息和技术交流的重要基地之一。
上述第(一)项相关内容由梧州市市直各有关部门提供,梧州市科技局负责在互联网上发布。第(二)项由梧州市科技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