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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鼓励道路货运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运输业户守法、诚信、规范地从事公路运输,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两方面的调节作用,促使运输价格趋于合理水平。
  (5)继续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规范收费公路管理。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于2004年12月前完成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工作,重点是对2003年决定撤除的收费站点的监督检查和落实;从严控制新设收费站点,积极探索“统贷统还”制度。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减负办、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6)清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工作。通过清理整顿再取消一批涉及机动车辆的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运输经营者的负担。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7)市财政局和市纠风办要认真组织检查涉路执法部门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变相收支挂钩和下达罚款指标的做法。
  三、治理工作步骤
  全市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从2004年6月中旬开始,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治理工作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和准备阶段,2004年6月30日前。主要是集中进行宣传,同时启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工作及经济调节措施和应对紧急事件的预案的制定。在此期间,全市各县(市)区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完成治理超限超载站点及称重设备、卸货场地等准备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技术参数和要求,抓紧开展“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工作。
  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从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从7月1日起,全市各级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同时开展集中治理。继续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启动经济调节措施,整顿道路运输市场。为确保全市治理工作协调、顺利开展,市治超工作协调小组将定期组织工作组,赴各县(市)区进行明察暗访,及时了解和处理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阶段为总结和长效治理阶段,从2005年3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市治超工作协调小组将对各县(市)区治理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市人民政府召开总结大会对全市治超工作进行总结,并就全市治理工作情况向自治区及有关部门提交总结报告,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从第三阶段起,路面治理工作由集中治理转为日常治理,由各地按规定持续开展工作。同时继续抓好经济调节、道路运输市场整顿的后续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建章立制,将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长效治理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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