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南宁市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务公开与效能监察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04年南宁市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务公开与效能监察考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四月二日
2004年南宁市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务公开与效能监察考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和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改善投资软环境,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市委、市政府决定在2004年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务公开与效能监察考评活动。为确保这次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依据,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导入iso9001:2000(或iso9001:14000)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务公开与行政效能监察考评这三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反腐纠风工作纳入源头治理的轨道,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实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为推动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发展,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组织机构
(一)民主评议行风、政务公开与效能监察考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进行。南宁市民主评议行风、政务公开与效能监察考评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家仁任组长,市委副秘书长梁宗潮、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礼新、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琪、市人事局局长高方芳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纠风办、市效能办等有关领导组成。负责研究和决定全市民主评议行风、政务公开与效能监察考评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考核奖惩。
(二)市纠风办、市效能办负责民主评议行风、政务公开与效能监察考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