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地点:石家庄市北方大厦(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街309号,电话85918899)。火车站乘31路到北方大厦。
四、会议材料
请设区市各局结合会议内容,就本部门当前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贯彻落实
《条例》的工作思路和具体安排,以及行政复议工作的经验做法,准备简要书面材料,一式160份,报到时交会务组。
五、其他事项
辅导教材及有关费用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李伟奇、芦彦琨,电话(传真):0311-87904560。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宣贯会报名回执。
二○○七年九月十日
附件: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宣贯会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