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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建设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宣贯会的通知

  会议地点:石家庄市北方大厦(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街309号,电话85918899)。火车站乘31路到北方大厦。

  四、会议材料

  请设区市各局结合会议内容,就本部门当前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思路和具体安排,以及行政复议工作的经验做法,准备简要书面材料,一式160份,报到时交会务组。

  五、其他事项

  辅导教材及有关费用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李伟奇、芦彦琨,电话(传真):0311-87904560。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宣贯会报名回执。

二○○七年九月十日

  附件: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宣贯会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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