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7年宜居城市环境建设“燕赵杯”竞赛检查评比的通知
(冀建城〔2007〕534号)
各市人民政府、扩权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2007-2008年度河北省宜居城市环境建设“燕赵杯”竞赛评比方案》,现将2007年宜居城市环境建设“燕赵杯”竞赛检查评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竞赛评比主要依据河北省建设厅等三部门印发的《2007-2008年度河北省宜居城市环境建设“燕赵杯”竞赛评比方案》。省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两治一提”活动的通知》(冀建城[2007]150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城建便民工程的通知》(冀建城[2007]152号)落实情况一并检查。
二、检查范围:全省22个县级市;10个扩权县(市)。
三、检查时间:2007年10月15日开始,10月28日结束。具体时间由各检查团自行安排。
四、检查分团:本年度检查共分为四个检查团。
(一)县级市A团:武安 涿州 三河 辛集 迁安 高碑店 冀州 霸州
(二)县级市B团:深州 藁城 鹿泉 黄骅 新乐 晋州 任丘
(三)县级市C团: 安国 沙河 定州 泊头 遵化 南宫 河间
(四)扩权县团: 清河 丰宁 宁晋 昌黎 安平 大名 平山 承德县 张北 怀来
五、检查团人员组成
检查团团长、副团长分别由省人大常委、省人大城建环保委领导、省政协常委、省政协人资环境委领导、省建设厅领导担任,成员由省人大城建环保委、省政协人资环境委、省建设厅工作人员组成(名单见附件)。
六、奖励:
本年度的奖励,依照《2007-2008年度河北省宜居城市环境建设“燕赵杯”竞赛评比方案》执行。
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品质,建设宜居城市,实现城市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是开展宜居城市环境建设“燕赵杯”竞赛的根本目的。请你们高度重视本项活动,争取在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 宜居城市环境建设“燕赵杯”竞赛检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