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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成员单位由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经委、监察局、建规委、交通局、市政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农机中心、司法局、梧州公路局、梧州军分区、武警支队等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市公安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公安局局长或委托分管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以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会议由市公安局局长或委托分管副局长召集。根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指示或联络员工作组向联席会议提出的建议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单位并抄报市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涉及道路交通的安全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组职责、工作规划
  联席会议下设联络员工作组,负责通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和各成员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专题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联络员工作组召集人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担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
  联络员工作组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络员工作组会议。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六、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陈 国 市公安局局长
  王兰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苏建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烈 市经委副主任
  王 玲 市监察局副局长
  韦蔚成 市建规委副主任
  陆步强 市交通局副书记
  张 勇 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建秋 市卫生局副书记
  卢 明 市工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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