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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贯彻落实自治区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意见的通知

  (六)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消防宣传投入,贵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优势,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开辟宣传阵地、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面对面的消防宣传,全面推进消防宣传“四进”(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工作,全面提升消防宣传社会化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消防安全文化宣传体系的建立。“十一五”期间,市教育局、劳动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将消防安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培训计划。我市要建立消防教育培训基地,有计划地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七)大力推进科技强警战略实施
  努力促进消防安全技术的发展,利用计算机网络加强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应用系统建设,提高普及水平和应用能力。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科学、完善的政府消防工作机制
  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一是落实消防工作负责制,明确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的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政府领导是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当地消防安全工作的协调、组织和落实工作;二是将消防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三是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将消防工作会议纳入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每季度召开的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当前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研判当地火灾的形势和特点,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四是建立完善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的市(县、区)、镇(乡)、村(街、办事处)三级消防组织机构,在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建立消防工作组织,形成自上而下完善的消防工作网络;五是在全市建立健全规范化、制度化的消防工作督察机制,建立起由市政府督察室牵头实施的半年一督察、年度一考评的督察考评制度,并由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市、区)部门进行考评表彰。
  (二)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监、公安、工商、建设、卫生、文化等部门联合进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集中行动,重点排查公众聚集和易燃易爆等容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场所,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宾馆等,认真解决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检查、评估、整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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