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目前,我市城区、平南县城区、覃塘区城区市政消火栓安装率尚未达到自治区规定的90%、80%、80%标准。2007年底前,贵港市城区金港大道要完成安装市政消火栓,平南县城区、港南区城区和覃塘区城区市政消火栓安装达80%,2008年底贵港城区以及桂平、平南、港南、覃塘城区市政消火栓安装达100%。新建道路要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保证不欠新帐。贵港城区在2008年底前,要结合沿江防洪堤改造工程同步建成一个消防车取水码头。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乡镇消防水源建设,“十一五”期间,所有安装了自来水供水管网的乡镇均要按照国家标准安装公共消火栓;近期解决不了供水管网的偏远地区,要结合水改工程,在重点地段或重点单位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
3、加快消防指挥中心和消防站建设
贵港城区特勤消防站要在2007年春节前建成并驻兵执勤。港南区消防站2006年底前要完成征地,2007年底前建成。覃塘区消防站2007年底前要完成征地,2008年底前建成。2008年前,对港北、桂平、平南3个不符合标准的消防站和危旧营房改造完毕。“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建港南和覃塘2个标准普通消防站、1个特勤消防站。
按照现代化消防挥指中心“火警受理电脑化、实时录音自动化、方案编制科学化、消防信息管理综合化”的建设标准和“设计新颖、功能齐备、设备先进”的基本要求, 2007年底前,完成全市消防数字地理信息系统(gis)、消防车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和消防应急指挥vsat卫星通信系统的建设,实现全方位、立体化、可视化的调度指挥功能;2008年底前,贵港消防指挥中心必须达到国家颁布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标准并投入使用。
(二)全面提升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作战能力
1、加快特勤队伍和社会抢险救援体系建设
“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全面构建社会抢险救援体系,提高特勤队伍的跨区域应急救援能力。现我市特勤消防站正在建设,已接近竣工,港北区消防中队、桂平市消防中队和平南消防中队已成立抢险救援特勤班,但特勤装备还未达标。装备配备方面,其中:特勤消防站的特勤器材还是空白,港北、桂平、平南3个中队的抢险救援特勤班的特勤装备配备率分别为国家最低配备标准的50%、20%、20%。2007年底前,贵港城区特勤消防站即特勤大队以及港北、平南、桂平3个普通中队特勤班的抢险救援装备器材要分别达到国家最低配备的90%和80%的标准;2010年底前,消防部队特勤装备器材要全部达到国家最低配备标准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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