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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北海办事处关于支持我市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意见的通知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帮助、支持农村信用社引导各类涉农资金以及涉农企事业单位在农村信用社开设账户
  农村信用社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服务网点遍布全市县区、乡镇。各级财政部门要支持和帮助农村信用社引导各类涉农资金以及涉农事业单位到农村信用社开设账户。特别是在引导县区、乡镇两级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扶贫、民政、供销、交通、卫生等涉农部门以及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部门拨付农村的专项资金存入各级农村信用社。
  四、农村信用社要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优化金融服务
  各级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强化“服务促发展”的理念,积极为客户提供优质文明服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优质文明服务量化考核指标,全面落实柜台人员首问负责制和限时服务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根据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加快小额支付系统、财税库横向联网项目的建设步伐,实现农村信用社与财税、国库和商业银行的横向联网,保证结算渠道畅通,为客户提供更优质快捷的结算服务。要积极开办各项代收代付业务,主动上门服务,方便存款单位办理业务。要定期对财政性存款单位及其他开户单位进行回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五、各级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支持“三农”和县区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各级农村信用社要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宗旨,积极组织存款,加大信贷投入,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及农民增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加强与各级党政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抓住地方农业生产发展的重点,把信贷资金重点支持农业优势产业、大力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带动高效农业发展。大力支持粮食、甘蔗、木薯、桑蚕、油料、西瓜、畜禽、乳品、海洋捕捞、海产品深加工等大宗农副产品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企业的发展。要支持从事农业产业化开发经营项目的企业和利用当地资源、经营规模大、带动力较强的大型涉农加工企业,培植大龙头、创造大品牌,实现千家万户与大市场对接,支持农业实现增产增效、农民群众增收,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金融安全,壮大自身实力,以新的贡献争取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重视与支持。
  六、继续配合支持农村信用社加大不良贷款清收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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