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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北海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有效遏制我市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高发势头,营造安全、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市政府决定从3月2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各类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行车秩序,增强市民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秩序井然、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建设平安北海,构建和谐社会。
  二、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3月25日至3月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重点做好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4月1日至4月2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4月26日至4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对各县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路面监控管理,保障道路行车安全。道路行车秩序整治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针对辖区交通违法的特点和规律,大力整治道路行车秩序,重点对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及报废车辆、酒后驾驶、闯红灯、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载人、超载、超速、不按车道行驶、驾驶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整治。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八小时以外的交通管控力度,拓宽交通管理的时间段和空间段。对交通监管不到位的部分农村、边远乡镇,要加大整治力度,定期下乡开展整治工作,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加大力度治理无牌无证、非法挪用牌照、假牌假证车辆,严格依法查扣此类车辆,并实行强制报废,避免重新流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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