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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0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实施阶段。各县(市、区)、乡镇政府组织防疫工作队到村、到组、到户(场),一边宣传发动,一边进行强制免疫,逐家逐户登记排查。凡在以前免疫活动中未经免疫的畜禽或免疫期已过的畜禽、新补栏的畜禽一律注射相应的疫苗,并发放免疫档案(畜禽免疫后除发放免疫证外,猪、牛、羊还要钳封免疫耳标)。
  3.检查总结验收阶段。突击月活动时间最后10日为检查总结验收阶段,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自查,发现漏免的及时进行补针,并做好防疫报表整理和书面总结。突击月活动结束后,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派出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并将其结果通报表扬或批评。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和指导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具体解决防疫工作中的经费与防疫人员不足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检查防疫工作的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好防疫队伍,抓好防疫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要精心组织,将各项具体任务细化,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工作队进驻乡镇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实施乡镇、村强制免疫密度达标制度。在强制免疫突击月期间,各乡镇政府要组织镇、村干部以及乡镇、村全体兽医人员,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抓好畜禽强制免疫工作。每个村要有不少于6至8名防疫队员(含乡镇、村干部、兽医人员)到村、组、户(场),逐栏、逐羽(头)进行强制免疫,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一边防疫,一边发放消毒药,指导消毒工作。县(市)、区负责对乡镇检查验收,乡镇负责对各村检查验收,确保各乡镇每个村的畜禽防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目标,最终确保今年畜禽生产安全,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三)落实经费。为确保畜禽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强制免疫经费实行分级负责。
  1.关于家禽免疫所需d疫苗费用。散户家禽用的疫苗费,除中央、自治区负担的80%之外,市本级财政承担20%;规模养禽场(工商已注册的),除中央、自治区财政负担的50%外,市本级财政承担20%,养殖企业承担30%。县级财政承担疫苗的保管与运杂费、免疫注射人工费、应急防疫物资经费与应急储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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