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质监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和整治。
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清理和整顿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吊销或收回食品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凡不具备确保产品质量条件的生产企业及产品基本退出市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和严惩制假售假窝点。继续开展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抽查,确保产品抽查合格率较上年提高。基本完成茶叶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
加大保健食品监管力度。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原料及药物等非食品原料进行监督,对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及非食品原料行为进行清查。加强企业产品的标签及说明书检查工作。
4.市工商部门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和整治。
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不合格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刷品等违法行为。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开展月饼市场专项检查,开展对奶制品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
对食品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严把食品经营者主体准入关,始终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完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强化对食品质量的监测,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建立健全行政监管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5.市卫生部门加大对食品消费市场的监管和整治。
加强农村食品整治。根据农村食品流通和消费的特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整治工作,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的违法行为,以及经营掺杂造假、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点和无产品合格证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清理不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
加强卫生许可工作。以市区为重点,对辖区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等6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并规范其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在幼儿园、学校食堂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制度。
强化餐饮业工作管理。以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集中整治。一是餐饮具消毒方式是否符合卫生规范,从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的情况;二是对餐饮具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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