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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6年我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建立农产品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平均检出率控制在6%以内;对全市兽药(含鱼药)、饲料经营店(档)100%监管,兽药残留平均检出率控制在13%以内,上市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率达100%,动物屠宰检疫率达100%,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县城以上基本杜绝注水肉和病害肉流入市场,县城以上城区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获证企业地产大米、食用植物油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酱油、食醋抽检合格率达到87%以上;推进实施糖果等13类食品加工企业90%通过生产许可证的现场审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接待能力在80人以上的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80%以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8%以上;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93%以上。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1.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的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2)探索农村食品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探索建立农村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
  2.市农业、水产畜牧部门加大对农产品、畜牧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和整治。
  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制止高毒农药进入蔬菜、茶叶、水果等生产环节,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降低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杜绝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进入市场;开展农资市场执法专项检查和农药使用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的行为;开展农资市场执法专项检查和农药药使用安全检查。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全年共检测农产品样品2000个,发布检测报告12期。
  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等的建设。积极培育和扶持创建农产品名优品牌,在我市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产品包装上市,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管理。加快全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进程。
  强化检疫和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全面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全市动物产地检疫村级开展面达到100%。认真做好屠宰检疫工作,合理设置检疫岗位,按“七到位”的要求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进行严格的检疫,凡是没有免疫耳标的猪、牛、羊一律不准进入屠宰场。对全市168个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实施全方位监督,每逢节日前后组织足够的力量在市场和流通环节开展检疫监督执法大检查。开展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整治,进行“瘦肉精”抽检工作;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整治,防止氯霉素等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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