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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北海市创建广西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4.近两年60%的旧区改造绿地率达25%以上。
  5.机关、学校、医院绿地率达35%以上。
  (七)义务植树主要指标:全民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85%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现为88.27%)。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北海市创建广西绿化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绿化模范城市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迎检核查等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小组:一是材料组,由市绿委办牵头;二是城市绿化组,由市园林局牵头;三是大环境绿化组,由市林业局牵头;四是宣传组,由市广电局牵头。
  四、工作要求
  (一)补充相关数据(详见附表)
  1.乡镇所在地、村屯绿化覆盖率的调查统计,由市辖区政府负责;
  2.城市道路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调查统计,由市园林部门负责;
  3.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与道路总用地面积比例的调查统计,由市园林部门负责;
  4.国、省绿化达标率调查统计,由市公路局负责;
  5.县道绿化达标率调查统计,由市交通局负责;
  6.铁路宜绿化率调查统计,由北海火车站负责;
  7.江河沿岸和湖泊、水库周围宜绿化区域绿化率调查统计,由市水利局负责;
  8.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达30%以上的小区所占比例的调查统计,由市园林部门负责;
  9.旧区改造绿地率达25%以上的小区个数所占比例的调查统计,由市园林部门负责;
  10.机关、学校、医院绿地率调查统计,由市园林部门负责;
  11.工业企业、商业中心绿化达标率调查统计,由市园林部门负责;
  12.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例的调查统计,由市林业局负责;
  13.领导办绿化点的调查统计,由市园林部门负责;
  14.市辖区的义务植树尽责率调查统计,由市辖区政府负责。
  以上工作要求于2006年5月18日前完成。
  (二)搞好“创模”宣传
  1.在主要街道、公园、广场设产绿化宣传牌,由市园林局负责;
  2.在新闻媒体上设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宣传栏目,由市广电局负责。
  以上工作要求于2006年5月20日前完成。
  (三)现场检查点预选
  各相关单位制定两套现场检查路线方案。现场检查点要求见附表。以下是每套路线包含的检查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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