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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贵港市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全市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市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开展污染源调查是为了掌握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水平,保障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至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数据。
  三、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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