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筑物)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依据批准的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建筑方案设计和施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放线、验线工作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办理市中心城区公房、私房报建审批手续;负责公共场所建筑小品和各种临时建(构)筑物和广告招牌报建审批手续;指导全市房屋拆迁许可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和房地产开发市场准入;负责城建监察、建设规划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城建档案、规划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技术科(总工室)
负责研究建设规划行业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城市规划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工作;负责组织规划设计、建筑建设方案审核和施工图报建的审查;负责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对工程勘察设计重大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组织重大建设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技成果的鉴定,建立“项目库”;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委托、审查工作和建设过程的信息报送工作,综合协调重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积极推行建设监理制,推行建筑质量样板工程和消除质量通病工作;负责督查建设内各项技术工作的落实;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领域抗灾防震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建设信息管理工作。
(六)工程管理科
负责对全市建筑实行行业管理;负责拟订工程建设、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修的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管理建设项目立项以后建设秩序实施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和建材市场质量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管理全市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设监理、建筑构件、建筑装修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测机构、招标和造价管理机构的技术资质等级的审查、核定;负责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协调处理工程概、预、结算中的问题;审查进出市内外施工队伍,负责建筑市场、装修装璜市场的综合执法稽查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审查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推动发展对外工程和劳务工作;对全市建筑安装企业劳动保险拨付,调剂申请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统计报表工作。
三、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