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中心城区市民卫生公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百色市中心城区市民卫生公约》已经市人民政府二届一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在《右江日报》广泛征求意见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广泛宣传,使其家喻户晓,共同遵守。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百色市中心城区市民卫生公约
为了进一步改善百色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面貌,净化、美化城市,优化百色投资环境,为广大市民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公约。
一、热爱百色、爱护家园、保护环境。
二、植树养花、讲究卫生、净化市容。
三、保持环境整洁,不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挂杂物。
四、保持庭前屋后清洁,及时清除杂草杂物。
五、保持街道畅通,不乱摆摊点、乱停乱靠、占道经营,不乱倒污水、粪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