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百色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桂政发〔2006〕64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谭锡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霍云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建设规划委主任
何延权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谢雪民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王正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黄英格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 北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谭耀年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青松 市监察局副局长
黄武能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凯 市交通局副局长
曾比学 市水利局副局长
苏 翔 市卫生局副局长
文小春 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生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绍辉 市商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