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各部门要迅速作出部署,对本县(区)、本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集中排查,全面了解行政复议工作的现实状况和存在问题。注意查找依法行政工作中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对依法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要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排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是否依法受理;二是对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及是否存在久拖不办现象;三是对行政复议案件的事实和依据是否依法进行审查;四是对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是否坚持做到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赔偿的赔偿;五是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官官相护、以言代法的情形;六是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得到正确履行,是否存在有令不行的情况;七是行政复议过程中是否注重对有调解条件的案件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
(三)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
为提高复议人员的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切实贯彻好“行政复议加强年活动”,市人民政府将邀请专家对全市行政复议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在今年上半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考试,各县(区)、各部门也可以根据本地方、本部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自行组织培训学习。
(四)开展案卷评查活动。
将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列入今年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内容,对具有行政复议职责的各县(区)、各部门2004年以来的行政复议案卷进行综合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开展考评工作。
2007年底要对全市贯彻落实桂政办发〔2007〕20号文件,开展“行政复议加强年”活动情况进行考评、验收、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行政复议加强年”活动作为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推进,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行政复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谋划、部署“行政复议加强年”活动,关注并重视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积极支持和督促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及时汇报,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