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市赵李桥茶场等被国家确定为“十五”期间第一批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咸政发[200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市民族宗教局《关于市赵李桥茶场、市毛巾厂和富华公司被国家确定为“十五”期间第一批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在建立和发展少数民族企业方面拿出新举措。
市委极为重视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企业的发展,明确提出要把培植和发展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企业,当作加快咸宁经济发展的新举措施。我市虽属少数民族散居地区,但素有楠竹之乡、茶叶之乡、桂花之乡和苎麻之乡之美称,有着为少数民族生产和生活用品丰富的资源优势和较强的生产能力,我们既要把眼光放在国外市场,也要把眼光放在国内市场(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需求上),要充分把握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后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经济扶持力度的机遇,把为少数民族生产更多更好的生产和生活用品、打进和逐步占领少数民族地区市场、积极培育和发展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企业,当作贯彻十六大精神,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新举措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市赵李桥茶场、市毛巾厂和富华公司被国家确定为“十五”期间
第一批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02年12月)
今年初,国家五部委来我市对“九五”期间被国家定为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赵李桥茶场和富华公司进行考察,以确定“十五”期间能否继续确定为国家定点企业。由于市委书记李明波同志亲自出面做工作,副市长张建平同志多方协调,在省民宗委的支持下,我局经过近一年上下反复联系,并将毛巾厂作为定点项目申报,国家民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以民委发[2002]90号文,将我市赵李桥茶场、市毛巾厂和富华公司确定为“十五”期间第一批全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为了搞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定点企业要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国家给予的优惠待遇,充分抓住政策机遇,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克服一切困难,扎扎实实地把企业办好。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按照少数民族的需要保质保量地抓好生产供应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解决,并防微杜渐,确保企业的信誉。要经常研究和分析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加大企业的技改力度,加快企业的改制步伐,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