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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城区道路车辆临时占道停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梁武恕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 萍 市规划局纪检组长
  李 光 市市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员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政监察支队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玉林城区车辆静态停放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办胡朝担任,副主任由市城管办李代彩、覃钦全担任。
  四、任务、责任及收费
  (一)由市市政局牵头,市交警、规划、建设以及玉州区政府等有关部门配合,统一规划,确定玉林城区临时停车泊位规划设置工作。
  (二)车辆临时占道停放管理模式实施企业化管理。车管企业取得城区的车辆停放管理权,必须经过公开招投标。该项工作由市市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车辆临时占道停放管理实施服务性收费。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玉林城区车辆临时占道停放管理实行服务性收费,服务收费包括按不同路段收取的临时占道费和管理服务费两部分,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务院、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经玉林市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车辆临时占道停放收费中的占道费,上缴市财政用于城市建设和管理;管理服务费由车管公司作为停车管理经营使用。宾馆、单位门前的停车占道费经批准可优惠或减免收取。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划定泊位阶段(2005年4月5日-4月20日)
  1、调查摸底。
  2、定位规划。
  (二)发布公告阶段(2005年4月5日-4月25日)
  1、临时停车泊位公告。
  2、招投标条件公告。
  3、管理制度公告。
  (三)招投标阶段(2005年4月25日-5月6日)
  1、审核参加投标企业资格。
  2、实施招投标。
  3、按定位规划由车管企业划定停车位置。
  (四)报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阶段(2005年5月10日-5月30日)中标者及时到市市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六、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每项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采取多种宣传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沿街单位、市民自觉遵守车辆停放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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