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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城区道路车辆临时占道停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城区道路车辆临时占道停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5]51号)


玉州区人民政府,市市政局、规划局、建设局,市交警支队:
  《玉林城区道路车辆临时占道停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六日

玉林城区道路车辆临时占道停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玉林城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道路通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规范玉林城区范围内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两侧车辆静态停放点的设置,加大对主要道路的整治力度,确保道路的通畅,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玉林城区范围内道路两侧的清理整治工作活动,力求车辆停放规范有序,以优美整洁、井然有序的市容道路环境服务“南博会”、迎接“玉博会”的召开。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原则。以人民路两侧车辆静态停放点专项整治为突破口,标本兼治,带动城区范围内道路两侧车辆静态停放点全面整治;改善广大市民的通行条件,确保车辆停放整齐有序、道路通畅。
  (二)依法整治、严管重罚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车辆静态停放点的设置审批工作,对设置车辆静态停放点、经营车辆停放业务严格管理,对道路两侧车辆乱停放等违规违章行为实施重罚。
  (三)不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使用和不占用盲道原则。规范车辆泊位设置工作和定点划线过程中,应避免将路灯、消防栓、垃圾箱等设施划入车辆停放范围,并禁止占用专用盲道,以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的完整和正常使用。
  (四)坚持“亲民、为民、便民”原则,坚持“爱商、亲商、扶商”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商家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玉林城区道路车辆静态停放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靖森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家才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盛才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苏剑评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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