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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相思湖新区开发建设的决定

  到2012年目标:基本完成所有入基地高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工作,拟入基地高校全部进驻招生,在校生人数达5万人以上。
  (三)高教基地的管理体制
  成立南宁高教基地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高教基地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相思湖新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工作。由新区管委会按照市场规律组织高教基地开发建设管理,负责规划、征地、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和体制优势,实行多种模式办学体制。
  五、加快新区开发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加强对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新区规划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决开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加强新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新区开发建设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抓好落实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市委、市人民政府加快相思湖新区开发建设的决定落到实处。
  (二)调动各方力量,支持新区开发建设
  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大力支持新区开发建设。市委、市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新区开发建设。社会各界、专家学者要建言献策,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新区建设事业。积极争取银行信贷,鼓励和支持多元化投资,吸引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民间资本参与新区开发建设。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新区开发建设
  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对新区开发建设的政策扶持。用好国家赋予西部大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民族自治地区的优惠政策。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新区开发建设管理体制、投融资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实施相关的政策措施,解决新区开发建设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四)建立督查机制,确保新区开发建设有序运作
  加强对新区开发建设的考核力度,建立新区管委会工作年度联评、联审制度和新区管委会每年向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正式述职制度。市委、市人民政府督查部门对新区建设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建立新区内部监督网,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强化监督约束,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用好各项授权。对所有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进行规范管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新区良好形象
  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广泛扩大影响,形成建设新区的合力。对外宣传要面向全国,面向世界,吸引国内外大财团、跨国公司、金融机构和高素质人才积极关注、了解和参与新区建设。通过加强宣传,提高新区知名度、加大招商引资、吸引优秀人才,加快新区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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