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湖新区开发建设分阶段实施,统筹规划,分期开发,分步实施,稳步实施新区开发建设,实现再造一个南宁新区的目标。阶段性目标是:
到2005年目标:启动区和高教基地良好起步。加快推进启动区、高教基地征地拆迁和“五通一平”工作,启动区和高教基地内路网和部分启动项目等开工建设;启动区和高教基地与城市建成区的主要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基本相连接。
到2007年目标:启动区和高教基地初见雏形。启动区、高教基地与城市建成区的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全面贯通;规划建设启动区范围内其他功能区和配套区,启动区的框架初见雏形;高教基地开发建设初具规模;相关城区、高新区建设取得良好进展。
到2012年目标:启动区和高教基地基本建成,推进其他功能区和配套区开发建设。基本完成启动区标志性项目和相关配套项目建设,形成行政商务、文化体育中心;基本完成高教基地开发建设,形成具有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人才培训教育基地;全面规划建设新区其他区域的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推进这些区域的功能开发。
到2020年目标:基本建成相思湖新区。把相思湖新区基本建设成为首府南宁特色鲜明、多功能、现代化、综合性的新区。
二、建立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新区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运行机制
设立中共南宁市相思湖新区工作委员会、南宁市相思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为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相思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行使市级管理权限。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环境影响评价和产业规划等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实施。新区内相关的投资项目,涉及的计划、规划、土地、建设、工业、商务、环保、园林、房产、安监等事项的部分市级审批管理权限,由新区管委会行使,市直相关部门实行备案,或由市有关职能部门在新区派驻机构、人员行使相关职能。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在新区的派驻机构,应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新区提供快捷、优质、便利的服务。相思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个数、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与市机构编制部门协商,报市编委审定。
(二)新区管理机构规划建设管理主要职能
相思湖新区党工委、相思湖新区管委会对新区内的有关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政策,并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发建设新区。
1、编制新区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开发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