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要配备或聘请绿化管护人员,做好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绿化管护工作。
各城区政府对本区管理绿化范围内的违章侵占绿地、损坏绿化行为具有处罚权。
各城区和有关单位要把绿化经费列入财政经费预算,落实绿化专项经费,确保绿化工作正常开展。
五、加强古树名木的管理
按照《
城市绿化条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凡是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砍伐、移植的,须由市园林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没有经过园林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砍伐、移植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桂花是桂林的市花,直径30㎝以上的桂花树属于名木,凡因建设需要移植的,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本着就近移植的原则移植。对擅自砍伐、移植、出售桂花树的,要依据国务院《
城市绿化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处罚。
六、加强城市绿化宣传与执法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城市绿化条例》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加强城市绿化的法制宣传教育,严格城市绿化执法,查处违章占绿、毁绿行为,提高市民“植绿、爱绿、护绿”的意识。要广泛开展“十佳园林居住区”、“十佳园林单位”、“绿化先进单位”、“十差绿化单位”、“绿化达标单位”和“绿化先进工作者”评比活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单位、居住区绿化深入开展,提高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的绿化水平。
七、加强城市绿化科技工作,提高城市绿化科技、文化、艺术水平
城市绿化涉及到园林科学、园林技术、园林艺术、园林文化等诸多学科,在城市绿化工作中,要切实加强科技工作。要加强城市生态系统及景观系统的研究,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与园林植物的引种应用的研究,要加强园林工程技术与养护管理技术的研究,要加强园林文化与园林艺术的研究。在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建设上,要突出山水城市特色。在植物的配置上,要在植物的多样性下功夫,坚持乔木、亚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地被植物、草本植物相结合,突出城市的自然生态美。在城市绿化的文化艺术上,要突出城市园林绿化的诗情画意,营造城在景中、景在城中、情景交融、文化艺术特色鲜明的城市园林绿化环境。
城市绿化是造福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全市各城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切实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工作,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环境更加优美、景观更加秀丽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