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贫困生高考报名、申报资助和筹措发放资助资金工作。认真组织好本校高中毕业生高考报名,填报好贫困生资助申请表,提供本校贫困生的基本情况。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助经费,具体发放高考录取贫困生的资助资金。
(七)其他部门
劳动保障、农业、扶贫开发部门以及民委、国资委、总工会、妇联和团委负责通过本系统、本部门联系筹措资助贫困生资金,协作做好资助贫困生上大学的审查核实工作。
三、资助申报与审核工作
我市贫困大学新生的界定采取“个人提出申请,部门审核确认”的办法,并实行“学校申报,集中登记”的工作方式。
(一)资助的申请。
当年高考报名结束后,由符合资助对象的高考报名考生在报考单位领取并如实填报《百色市贫困家庭高考考生资助申请表》,由有关部门核实批准后,交报考单位(学校)。
(二)资助的审核。
资助贫困生的审核由学校和相关部门负责。报考学校确认高考报名考生发放申请表,相关部门核查贫困条件,确定贫困标准表,审批贫困生申请。
(三)建立贫困生档案资料库。
高中阶段学校收集贫困生资助申请表后,以高考报名信息库为基础,登记贫困生情况,建立贫困生档案资料库,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按照我市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大学工作的“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片包干”制度,资助工作以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各县(区)负责本辖区资助贫困生上大学的资金筹措与发放工作。市级贫困家庭学生上大学资助的发放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和高中学校负责。高考录取结束后,教育局提供贫困生录取名单、人数,市财政局按录取人数转拨资金到高中学校,高中学校严格按财经制度发放补助资金。贫困大学生凭准考证、录取通知书领取补助资金,报到后拿注册交费发票复印件寄到报考学校备案。
五、工作安排
(一)1月至3月:组织动员贫困家庭学生报名参加高考。
(二)4月:贫困家庭学生申请资助与审核。
(三)5月:贫困生上报、登记,建立贫困生档案资料库。
(四)6月:组织贫困生参加全国高考,填报志愿。
(五)7月:统计贫困生高考上线情况,了解贫困生录取情况。
(六)8月:通报贫困生录取情况,发放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