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单位庭院绿化建设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单位庭院绿化建设的通知
(北政办[2005]19号)


全市各单位:
  据初步调查,我市尚有80%的单位庭院绿化没有达标,对全市绿化总量和绿化整体水平造成了影响。为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步伐,营造我市良好的人居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5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通过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采取专业队伍与群众义务植树相结合的办法,使市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等指标有较大的提高,重点抓好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单位庭院和开发小区绿化。现就2005年单位庭院绿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单位庭院绿化建设工作,切实加大庭院绿化投入力度,全力争取单位庭院绿化达标。
  二、预留有绿化用地而没有进行绿化的单位庭院(见附表),要求在2005年4月底前完成绿化。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市政府委托市绿化委、建委、园林局组织检查组于5月份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进行绿化或绿化不达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