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政发[2005]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处,华侨投资区管委会:
现将《来宾市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来宾市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今年6月19-22日,我市普降暴雨,造成了特大洪涝灾害,全市经济损失巨大,大量民房倒塌。为迅速做好我市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 的宗旨,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立足于早规划,早行动,抓好我市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确保今年年底前因灾倒房群众每户至少建成一间30m2新房(五保户为20m2),并入住新居,安全过冬。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分户实施的原则。即由建设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统一拿出多套新房图纸,由群众自行选择;统一指导,由农户自行建设。
(二)分散建房与集中建房相结合的原则。即倒房恢复重建可以分散建设,条件具备的,也可以集中建设灾民新村。
(三)坚持倒房户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符合条件的)、社会帮助、亲友互助为辅的建房资金筹措原则。
(四)分类帮扶,保障重点的原则。即要区别不同帮扶对象,实行分类帮扶,重点帮扶。
(五)村民自治的原则。即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帮扶对象及其类别的确定、宅基地的调整和安排、规划方案的审定、新房户型的选择等方面,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政府不得行政指令宅基地的调整安排和指定群众建房面积和规模。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全市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从7月份开始,12月底前完工并入住新居。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7月1日-7月20日)。这个阶段一是召开动员大会;二是进一步核实灾区倒房情况;三是做好详细的恢复重建规划,完成选址工作,出台实施方案;四是成立领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