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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5〕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工商管理局、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建立印章治安信息系统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62号)精神,加快我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有效的印章防伪识别机制,严厉打击伪、造印章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全市正常的经济、治安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作为“金盾工程”的一个子系统,它的建成对提高公安机关预防、发现、打击伪造印章和利用伪造印章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治安秩序以及各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治安管理信息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级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前一段时间,我市各级各部门的大部分领导是重视的,认真做好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检查的情况看,截止2005年1月底,全市各单位更换印章仅913枚,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入网登记的1392枚,远远未达到上级的要求。在全区已建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地级市中,排名倒数第一。我市推广印章治安管理的严重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单位领导不够重视,对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认清印章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印章治安管理的重要性认识淡薄;三是对一些印章私刻点打击力度不够,相关部门之间还未真正联合起来集中力量清理整顿私刻点,对一些私刻点的违法行为并没有积极查处。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快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按照玉政办发[2004]66号文件要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同时,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推广使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特别是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该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利用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让社会各界对建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更深入、透彻的理解,从而大力支持和配合做好印章治安管理工作。
  三、要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清理非法印章刻制点。非法印章刻制点的存在对推广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公安部门要牵头,联合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集中开展清理整顿,重点清理取缔非法印章刻制点,对违反规定承刻公章的企业、个体要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刻制伪造印章的违法行为,并作深度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到伪防印章假印章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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