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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2007年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发展改革、扶贫、水利部门具体负责各自项目的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资金的管理和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进行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财务审计;卫生部门负责水质化验;交通部门负责解决管道铺设涉及公路的问题;林业部门负责饮用水源地水源林的保护;物价部门负责供水水价成本核准及审批。
  (二)严格按照《农村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的落实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深入项目村组与干部群众反复论证。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合理地选择农村饮水工程实施方案。做到水源明确、建设地点明确、工程方案明确、配套资金明确。工程设计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不越级、不无资质设计;每个工程的设计都按审批程序分级审批;计划批准后,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确需更改计划必须经过计划审批机关批准。二是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基建程序,该招投标的必须招投标。
  (三)加强工程资金到位和管理
  工程建设资金要严格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村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执行。各项目都必须设立饮水安全资金专户,专账核算,严格管理。工程建设资金实行统一报账制,即预付少量启动资金,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分期报账。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公示,增加透明度。强化资金审计监督机制,实行定期稽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制度,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现场核查工程进度和实物凭证,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按时拨付到位,杜绝资金挪用现象。
  (四)加强督促检查
  为确保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项目县(区)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督查;二是对建设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对项目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四是对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及时解决。各县(区)有关部门也要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发挥效益。
  (五)加大宣传力度
  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解困工程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工程,被农民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宣传工程建设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宣传各县(区)开展工程建设制定的政策和采取的有效措施,以及各项目的建设情况,积极营造有利于工程建设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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