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提高残联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广信息无障碍项目和产品。
(九)残疾人组织建设。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
1. 任务指标。
(1)完善残疾人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
(2)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3)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
(4)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扶残助残。
2. 主要措施。
(1)县、乡两级残联按照国务院残工委《
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形成完整的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认真贯彻《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制定实施《全市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年-2010年)》,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培养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按照《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密切联系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
(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普遍组织志愿者开展文化、科技、法律助残,支持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5)组织参加全区、全国第四次“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等争先创优的评选、表彰活动。
(6)继续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十)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是开展各项残疾人业务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础条件。
1. 任务指标。
(1)充分发挥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资源中心作用,增强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
(2)已完成建设任务的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规范管理,投入使用,发挥效益,办成残疾人之家。
(3)尚未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县(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创造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
(4)建设50个乡镇、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就地就近服务。
2. 主要措施。
(1)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进一步发挥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中心作用。2008年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设施建设列入扶持项目,并获得资金扶助。
(2)尚未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县(区),要创造条件建设符合要求、规模适度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当地政府在服务设施立项、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
(3)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以当地投资为主,争取自治区有关部门对各县(区)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