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体育协会;做好残疾人集训队的选拔、训练和管理工作;积极解决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就学、就业和保险、奖励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为祖国为家乡争光。
(7)广泛动员社会,进一步增加全社会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组织开展全市性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参加2010年第七届全区残疾人运动会和第二届全区特奥运动会,组团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并争取取得优异成绩;选拔、输送优秀运动员参加第十届亚洲残运会、2007年第十二届世界特奥运动会和2008年第十三届残奥会等国际残疾人体育重大赛事。
(六)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条件。
1. 任务指标。
(1)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2)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
(3)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育社会助残意识。
2. 主要措施。
(1)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动员新闻媒体通过不同形式,报道和反映残疾人生活情况,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思想道德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教育等内容,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社会环境。
(2)百色电视台要开办手语节目。
(3)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举办好“国际残疾人日”活动。
(4)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等先进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5)营造扶残助残、扶弱济贫为荣的社会公益环境,把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在创建“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屯”、“文明单位”等活动中,要有扶残助残的具体要求和考核指标。
(6)继续组织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工作。
(七)维权。
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
1. 任务指标。
(1)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
(2)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推动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修订,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
(3)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需求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4)全面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市、县(区)公共设施建设要配套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提高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
2.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法规体系。结合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工作,制定和完善与残疾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
(2)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五五”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制订相应计划,倡导形成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