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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7)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质优价廉的实用型辅助器具。推广、使用康复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对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下肢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实施救助,完成安装假肢250例,其中大腿假肢50例,小腿假肢200例。完善和健全市级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加强信息服务,推广评估和适配技术。完成用品用具供应5000件,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和管理。

  (8)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的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干预措施;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二)教育。

  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

  1. 任务指标。

  (1)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与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

  (3)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2. 主要措施。

  (1)继续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面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市、县(区)两级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

  (2)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和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30万人口以上且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区)要建立一所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30万人口以下的县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条件较好的学校中开设特教班。完成全市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促进市、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学校管理和办学效益等方面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形成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85%。

  (3)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登记、统计义务教育对象必须包括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4)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市特殊教育学校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视生源情况需要,设立特殊教育高中班。

  (5)继续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残疾考生的政策。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列入政策优惠范围,确保贫困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农村和特殊教育学校(班)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优先实行免费教育,对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6)依托社会普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普遍开展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城镇与就业相结合,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

  (7)组织开展盲文、手语特殊教育培训,为盲人、聋人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8)采取多种形式,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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