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五”规划纲要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1. 任务指标。
(1)2008年力争通过市人民政府批准,整合百色市一家医院为“百色市残疾人康复医院”,归口市残联主管的事业单位,医院业务以为残疾人提供各类康复服务为主,医院规模以满足本市残疾人康复需求为原则,人头经费由财政全额解决,医院运行经费渠道:一是争取中国残联、自治区残联每年的康复项目经费支持一部分;二是争取国内外慈善机构援助相关业务的器械;三是医院开展对外的康复业务收入等形式确保康复医院正常运行。将整合的康复医院作为市人民政府“十一五”期间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内容之一。此项筹备工作由市残联与卫生局协商拿出一个具体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争取2008年度组建完毕。
(2)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制度建设和康复服务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百色城和发达县(区)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欠发达县农村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
(3)实施项目工程,开展康复救助工作,使2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5000件。
(4)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2. 主要措施。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建立社区康复员队伍,完善适宜的社区康复设施,将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的残疾人康复工作,争取康复服务率达到90%。
(2)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上级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完成5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达90%以上;推动“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组织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为160名低视力者配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60名,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完善聋儿康复网络。完善和健全市级聋儿康复机构,巩固基层聋儿康复机构;办好聋儿家长学校;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完成对200名聋儿及家长的培训;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在有条件的地方,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4)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有重点地对部分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努力提高康复效果。
(5)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完善和健全市级康复服务指导机构;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人员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80例、辅具适配500件、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帮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完成康复训练与服务:肢体康复训练170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50名。
(6)发挥社区和家庭的作用,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完成智残儿童康复训练150名。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和认知能力与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对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开展早期干预,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