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清洁卫生进农村”活动的通知
(2007年1月17日)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属各企业:
近段时期以来,我市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势头良好。但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在农村一些乡(镇)村“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陈规陋习仍很普遍。为确保“城乡清洁工程”全方位纵深推进,实现清洁、整齐、优美的城镇环境和村容整洁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清洁卫生进农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全市开展“清洁卫生进农村”活动,实现中央提出的“村容整洁”要求,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护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生活环境质量、实现生活宽裕,提高卫生素质,促进乡风文明,依靠群众参与,推进民主管理的重要保证,更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以人为本、全民动手,因地制宜、科学决策,统筹规划、注重实效,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开拓创新、全面发展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清洁卫生进农村”活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洁卫生进农村”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探索、创新、推行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以乡(镇)带村,整体发展。
二、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改厕进度。改厕是农村移风易俗、防控寄生虫病和肠道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有效途径,也是广大农民的一次行为革命。各县、区、开发区要以自治区农村改厕项目为契机,积极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和地方改厕经费,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加强粪便无害化管理。要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倡导和督促群众经常清洁厨房,搞好厨房环境卫生。要搞好畜圈卫生,定期消毒,改善饲养卫生条件,杜绝人畜混居和禽畜散养。有条件的地区禽类饲养和牲畜圈要退院出村,人畜生活区分开分离。
三、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采取政府号召、基层组织、农民参与的方式,积极组织农民开展义务劳动,落实卫生清扫日制度,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以城镇为中心,以机关单位、学校、居民区、进城道路、集贸市场(圩场)、“五小”行业、公共厕所等场所为重点,以绿化、美化、硬化、净化为标准,与乡村沟渠整治、水体净化和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紧密结合,组织群众平整村路,构筑、疏通街边沟渠,清除住宅、庭院、道路、街巷的垃圾和“白色”污染,严格治理乱倒、乱排、乱堆生活垃圾等现象。生活垃圾要普遍实施定点封闭式堆集,逐步做到统一收集、集中运输和卫生处理,有条件的地方要推广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模式。在民主基础上,逐步探索和建立农村居民自我管理的村庄保洁机制。努力使农户庭院清洁,物品堆放整齐,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村内无散放牲畜、家禽,村民有良好的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