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全市开展“振兴工业、服务工业”大会战为推动力,努力改善玉林发展工业的投资软环境,以创建高效廉洁的政府服务系统和完善良好的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流的投资环境,吸引投资,带动产业集群。
2、以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为契机,改变城市面貌,完善城市(镇)公共设施,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把几大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好,为城市工业从分散布局到集中布局打好基础。提升沿玉贵走廊乡镇的公共服务设施,为中小企业的聚集创造良好环境,以改变乡镇企业依村傍户、就地办厂的离散布局,加快乡镇企业聚集,在沿玉贵走廊乡镇形成一批工业集聚小区。
四、组织产业集群的基本原则
(一)以市场为导向。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遵循产业集群发展的内在规律,按市场规律办事,不搞强迫命令。
(二)以企业为主体。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发展产业集群中的主体作用,政府要为产业集群区域内的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政府加强引导和适当扶持。政府要正确引导和扶持产业集群发展,不要包办一切和过度干预。政府主要立足于创造有利于产业集群发展的制度环境,发挥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导向作用,规范指导和扶持产业集群发展。
(四)择优扶强。要根据现有龙头骨干企业和产业集聚地发展情况,选择有较好基础的龙头骨干企业和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集群,按照自治区扶持强优企业办法,出台玉林市扶持强优企业措施,重点扶持一批产业龙头骨干强优企业,以带动全市产业集群发展。
(五)发挥各方积极性。发展产业集群,首先要发挥地方积极性,同时要发挥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中介组织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协调和统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手段,形成共同扶持发展的合力。产业集群的建设,可以是市、县(镇)联合,也可以由当地为主,市给予适当支持。
五、培植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发展产业集群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改委、经委、国资委、国土局、工商局、环保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由市经委牵头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发展产业集群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调研,制定产业集群实施方案。在深入调研和考察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选择重点扶持产业集群对象,制定《玉林市发展产业集群实施方案》。